湖南事業(yè)單位報考條件
參考歷年湖南事業(yè)單位招聘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術資格等相應條件;
5.報考崗位代碼202文字綜合一崗位的,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崗位年齡要求在35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
5.違反《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
6.有吸毒史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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