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學人才引進公告【招155人】
(三)面試
1.按照統(tǒng)籌規(guī)劃、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市教育局所屬學校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組織實施;旗縣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的面試工作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安排組織實施。
2.面試將于2020年7月24日前完成,具體面試安排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向面試人員當場公布。
4.設立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設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每個崗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在面試場地進行公布。
6.同一崗位引進計劃內(nèi)最后一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jù)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對于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名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疾彀凑盏虏偶?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能力素質(zhì)、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名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公示結束后,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按照相關程序,由各級編制部門、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中,已納入事業(yè)編制的人員,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根據(jù)《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精神,用人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須按規(guī)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內(nèi)未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名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前須簽定《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四、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yè)編制,享受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待遇。
(二)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第4條的教育人才,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且在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到高級七級、四級崗位。如高級職稱無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提出特設崗位申請,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核準后,聘用至相應崗位。
(三)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碩士研究生、國內(nèi)“雙”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大學”建設高校和“學科”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到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給予10萬元的安置費,每年發(fā)放2萬元,連續(xù)發(fā)放5年。
(四)優(yōu)先安排引進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學(中小學)。
(五)用人單位自聘用文件下發(fā)之日起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須約定最低服務期限6年。服務期限未滿離開錄用單位的,所領取的安置費全部退回,并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不符合領取安置費條件的引進人員,未達到服務期限的,僅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五、考生特別須知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報名人員身體健康,確保中小學人才引進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報名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報名人員如非必要盡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qū)。減少出行、集聚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并做好有關防護工作。
(二)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通知、通告、公告等,并嚴格按其要求執(zhí)行。
(三)請報名人員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資格復審、面試等工作。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等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學人才引進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調(diào)整,請考生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相關公告。
網(wǎng)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89632
政策咨詢電話:0471-3987339
對崗位資格條件的咨詢,查看《人才引進崗位表》用人單位聯(lián)系電話。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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