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龍江省法院系統(tǒng)公務(wù)員考試資格確認公告
為做好2015年度省法院系統(tǒng)捆綁職位及省法院計算機管理、財會、檔案管理職位進入面試范圍考生的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工作,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的范圍
報考省法院系統(tǒng)捆綁職位及省法院計算機管理、財會、檔案管理職位的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為參加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人選。具體名單請登錄黑龍江法院網(wǎng)查詢(http://www.hljcourt.gov.cn/)。
捆綁職位包括:審判人員(A)、審判人員(B)、審判人員(C)、審判人員(D)、審判人員(E)、審判人員(F)、刑事審判人員(A)、刑事審判人員(B)、刑事審判人員(D)、刑事審判人員(E)、法官助理(A)、法官助理(B)、法官助理(C)、法官助理(D)、法官助理(E)、法官助理(F)、刑事法官助理(A)、刑事法官助理(B)、刑事法官助理(C)、刑事法官助理(D)、刑事法官助理(E)。
二、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的安排
1、時間:2015年8月1日(周六)上午6時50分,資格審查和報名職位為:
審判人員(A)、審判人員(B)、審判人員(C)、審判人員(D)、審判人員(E)、審判人員(F)、刑事審判人員(A)、刑事審判人員(B)、刑事審判人員(D)、刑事審判人員(E)、刑事法官助理(D)、刑事法官助理(E)、省法院計算機管理(男)、財會(男)、財會(女)、檔案管理
2015年8月2日(周日)上午6時50分,資格審查和報名職位為:
法官助理(A)、法官助理(B)、法官助理(C)、法官助理(D)、法官助理(E)、法官助理(F)、刑事法官助理(A)、刑事法官助理(B)刑事法官助理(C)
2、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嵩山路27號(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正門口集合)。
3、攜帶材料:
(1)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統(tǒng)招碩士研究生須攜帶本科、研究生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司法考試證、職位要求的從業(yè)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使用第二學位專業(yè)報考的考生,需出具第一學位的統(tǒng)招本科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統(tǒng)招和非統(tǒng)招的應(yīng)屆畢業(yè)生,都必須持畢業(yè)證書到場。(4)報考省法院的考生,需提供2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
三、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的方式和要求
今年捆綁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一次性完成。
1、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到現(xiàn)場。
2、考生應(yīng)在規(guī)定的時間之前到達報名地點,遲到者無論筆試成績高低均按到達時間為序安排到后面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如報名結(jié)束時仍未到現(xiàn)場報名者,將被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方式:考生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每個職位以面試限定名額為限,即,該職位達到1:3比例后,報名額滿,不再接受選報。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現(xiàn)場抽簽決定報名順序。
4、為二次報名工作順利進行,原則上每個考生選報具體崗位的時間不超過3分鐘。
5、選報職位只能一次性完成,不允許更改。
6、考生要嚴格遵守報名工作紀律,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依照工作人員要求的程序和步驟,依次逐人選報職位。
7、報名結(jié)束后,考生按照面試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
8、當天現(xiàn)場確認和二次報名工作時間較長,請考生自備食物和水。
考生看到此公告后,請主動與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電話聯(lián)系,以確認資格審查和二次報名事宜。
聯(lián)系電話:0451—82392354 0451—82392364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5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