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迪慶州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公告
根據《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他相關要求,現將迪慶州各級機關(含參公單位,不含法檢系統(tǒng),下同)及駐州的省屬單位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安排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8月26日至8月27日,所報考的崗位具體面試時間及相關信息請詳閱本公告附件《迪慶藏族自治州2015年考試招錄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公告表》,如有疑問,請面試前到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查詢。
面試地點:迪慶州委黨校
具體地址:香格里拉市云丹路3號
二、面試方式
面試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集中統(tǒng)一組織。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全省統(tǒng)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三、面試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必須嚴格按面試報到時間要求準時到面試地點集中。通過資格復審、網上進行確認的人員不得缺席面試,否則按考試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應試人員集中后按考場順序點名,然后由考務工作人員引領至候考室。除應試人員外,應試人員的親友等與面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考場警戒區(qū)。
3、應試人員面試當天必須攜帶三張證明資料原件即本人身份證、經用人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章的筆試準考證、資格復審確認表(資格復審確認表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鏈接端口下載打印),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應試人員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應試人員按報考部門和職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并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等候面試過程中需暫時離開候考室的應試人員,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應試人員佩戴號牌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4、應試人員面試實行封閉管理。應試人員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候考室,已帶入的,應主動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如考生攜帶通訊工具不按規(guī)定上交,一經查出,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5、面試開始后仍未到考點報到的應試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視情況進行處罰。
6、應試人員進入面試考場只準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違者對面試成績酌情扣分。
7、應試人員在候考室和休息室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出入。
8、應試人員面試時既可用方言也可用普通話回答問題,原則上提倡普通話回答問題。
9、面試開始時,應試人員要認真聽取面試考官講解的答題規(guī)則。面試試題將置于考生席,若應試人員聽不清主考官提問,可自行閱讀題板上的題目進行確認后再回答。
10、應試人員嚴禁在考場及候考室內吸煙。
11、考生可申請考官回避。按照公務回避暫行規(guī)定,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12、面試時應試人員不得攜帶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入考場,面試結束時,不得帶走草稿紙。
13、應試人員不得穿有行業(yè)特征的工作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14、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應試人員當場對成績進行簽字確認,并領取面試成績通知單。面試結束后,應試人員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點附近逗留。
迪慶州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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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迪慶藏族自治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公告表.rar
中共迪慶州委組織部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