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普洱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遴選面試公告
根據《普洱市財政局2015年公開遴選國庫支付中心工作人員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普洱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面試人員6人(以準考證號為準)
準考證號
201501018
201501051
201501041
201501054
201501037
201501049
二、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14:30。
面試地點:普洱市財政局七樓會議室(普洱市思茅區(qū)茶城大道76號)
三、面試內容和方式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方式:問答方式
四、面試注意事項
(一)面試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于面試當日14: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
(二)面試人員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所攜帶的通訊工具等個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員保管,面試結束后,憑身份證到考務辦領取,在面試期間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一經發(fā)現,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人員在面試時不得透露個人信息以及與面試無關的內容,在本人面試結束后迅速離開面試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四)面試成績在整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并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若進入面試人員出現自動棄權者,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五)進入面試人員須在11月14日前向普洱市財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報《普洱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兩份。須加蓋相關部門公章,并填寫審核人。
2.填報《普洱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附件3),并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相關部門公章,注明經辦人及聯系電話)。業(yè)績評價內容中涉及學習經歷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的,須由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其中涉及任職情況的,須提供干部任免材料復印件);涉及年度考核情況的,須提供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涉及表彰情況的,須提供文件或證書等有關資料。
咨詢電話:普洱市財政局人事教育科 0879—2165921
原標題:2015年普洱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普洱市財政局
2015年11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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