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朝陽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北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朝陽區(qū)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2016年3月1日至3月5日(具體時間見附件)
二、面試地點
朝陽區(qū)委黨校(朝陽區(qū)靜安莊一區(qū)4號)
三、面試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單
2、身份證原件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1、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招考職位: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2、朝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考職位: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3、其余招考職位: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
五、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親自參加面試,面試時必須攜帶上述材料。
2、上午8:00和下午13:00分別為當天上午和下午參加面試考生的入闈封閉管理時間,請上午面試的考生于面試當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試的考生于面試當日下午13:00前進入候考室(候考室房間號見當日黨校一層水牌)。入闈封閉管理時間后,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場,并取消面試資格。
六、資格復核
綜合成績公布后,請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于3月9日前將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zhì)證書原件交至用人單位組織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
1、社會人員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學信網(wǎng)學歷查詢本人學歷信息頁打印件;
(2)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
(3)報考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需提供團員、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4)報考職位要求相關技術資格條件的(如會計證等)需提供資格證書原件;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應屆畢業(yè)生
(1)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2)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獲獎相關材料;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七、體檢
本次招考的體檢工作將于3月15日至17日開展,請考生提前關注相關通知,安排時間。
原標題:朝陽區(qū)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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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朝陽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日程安排.xlsx
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2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