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臨沭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51人】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確定,2016年度臨沭縣部分事業(yè)單位(綜合類、職業(yè)教育類)公開招聘5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不限年齡;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人員應聘的應在35周歲(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應聘的應在40周歲(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6、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間畢業(yè)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在期滿取得合格證1年內的,應聘時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應聘的,按非應屆畢業(yè)生報名。
7、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8、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臨沂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9、定向招聘崗位: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指2012年選聘人員)應聘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招聘。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就業(yè)的,不得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急需緊缺崗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
報名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組織,采取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4月9日9:00—12日16:00。
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4月9日11:00—13日16:00。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登陸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lyr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負責初審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咨詢電話見附件。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后,要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16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5月3日-7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4月13日—14日(8:30-12:00,14:00-17:00),攜帶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機關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臨沭縣沭新東街18號,二樓42號窗口)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6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含蓋章的學習成績單)或學歷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的,須同時提交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在職人員應聘的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或其他資格證書等)。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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