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鄂州市工商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公告
準考證由考生從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進行打印,打印時間為2016年7月5日上午10:00至7月9日上午8:00。
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該崗位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遞減崗位招聘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招聘崗位,不支持網上準考證打印,考生報名費于筆試結束后1個月內退回。
聯系人: 胡老師 聯系電話:0871—67923537
五、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1)教育系統筆試考試范圍為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學內容(占80%)及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占20%)。
(2)衛(wèi)生系統筆試考試范圍為醫(y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3)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筆試考試范圍為國情、省情、時事政治和公共基礎知識。
注: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7月9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規(guī)定為準。
3.筆試注意事項
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按時參加考試。筆試前考生須提交本人報名信息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的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考點提供,考生本人簽名提交)。
4.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向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查分。
(二)擬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發(fā)布。
2.資格審查方式:由本人攜帶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3.審查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
4.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簽署2016年8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承諾書。
(2)驗證期在2016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會計證等;
(4)已就業(yè)的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已通過筆試考試,按筆試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審查,但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或者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審查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6.資格審查合格的同時收取面試費。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人員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等額進入面試的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面試方式、內容
(1)教育系統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說課課題臨時抽簽決定。
(2)衛(wèi)生系統面試采取現場提問和具體實作操作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其他事業(yè)單位面試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知識。
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教材。
3.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另行通知。
4.面試注意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封閉管理,遲到20分鐘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察體檢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荚嚲C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通過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點。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嚲C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筆試成績分高的為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七、考察、體檢
(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察和體檢的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
(一)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及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報考嵩明縣教育系統(嵩明縣職教基地第一小學除外),由擬聘人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序選崗,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絕考生報名。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并與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簡章由嵩明縣教育局、嵩明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嵩明縣紀委派出第四紀工委:0871-67924684
嵩明縣教育局:0871-67914846
嵩明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0871-67911441
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71-67923537
原標題:嵩明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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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嵩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嵩明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6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