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寧德市公務員考試公安類職位心理能力和體能測評公告
為了做好全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心理能力和體能測評工作,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對象
報考公安類職位面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報考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面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體能測評。請考生近期保持手機、電話暢通,以便聯(lián)系。隨意更改通訊號碼無法聯(lián)系的責任自負。寧德市公安局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請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時回復確認信息或打電話確認。
二、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的組織實施
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體能測評工作組,同時邀請人事考試監(jiān)督員到場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體能測評項目的實施
體能測評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執(zhí)行。
四、有關要求及說明
1.心理能力測評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3:30~6:00在寧德市(蕉城南路42號勞動大廈七樓)進行,請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寧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組情況,提前30分鐘到場。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參加心理測評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2.體能測評于2015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在寧德市體育中心進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著運動裝、穿運動鞋,7:40分鐘前到寧德市體育中心集中,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能測評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3.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宣布,考生必須簽字確認,不簽字的直接取消體檢、考察資格。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安排補測,取消體檢、考察資格。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可登陸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查詢。
4.國內(nèi)安全保衛(wèi)、技術偵察、反恐怖等要害職位,心理能力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考察資格;其他公安類職位心理測評不合格的由公安機關組織專家進行心理訪談,心理訪談仍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考察資格。
5.聯(lián)系電話:
寧德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2972210,2972355
寧德市人社局考試錄用職位科:2870935
原標題:寧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類職位心理能力和體能測評公告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寧德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