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十堰市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湖北省2016年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經(jīng)筆試、資格復審,現(xiàn)將十堰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面試時間
2016年6月25日、26日、27日全天,6月28日上午半天,每天上午8∶30開考,下午1:30開考,各職位具體面試時間安排見附件2。
(二)面試地點
十堰市高級技工(北京北路55號,夏家店方向),坐16路公交車在十堰市廣播電視臺站下車即到。
三、有關(guān)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單,按照面試時間安排,上午必須在7:20前、下午在12:50前到十堰市高級技工8樓階梯教室(考生抽簽室)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逾期不到者,視為面試棄權(quán)。
2、候考及面試期間,考生實行封閉管理,考生不得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如帶入應及時關(guān)閉,并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而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的,不論開機與否,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候考期間,須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確需離開的,必須有候考室工作人員陪同,違紀者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考生不得向考官報告本人和家庭人員的姓名、本人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籍貫、考號、報考職位等有關(guān)信息,違紀者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正常開考。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職位。
如有疑問,請咨詢十堰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719-8665178)和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考試錄用科(聯(lián)系電話:0719-8652003)。
原標題:十堰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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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委組織部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十堰市公務員局
2016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