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泉州市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面試前資格復核通知
2017年度招考公務員面試即將開始,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面試前,需對考生的面試資格進行復核,為方便各位考生,現將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時間
泉州市政府系統(tǒng)面試前資格復核時間定于6月2日至6月7日期間進行,其中:
非公安類職位:6月2日—6月7日(上班時間)
公安類職位(集中審核):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進入資格復核的考生名單
詳見《2017年度泉州市政府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核范圍人員名單》。
請進入資格復核范圍的考生主動聯系所報考單位(聯系電話即筆試報名審核聯系電話),溝通資格復核相關事項。
三、資格復核所需證明材料(以下要求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核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提供,包括:
1.筆試準考證
2.身份證;
3.戶口簿;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
5.報考職位有要求各類職業(yè)證書的,需提供相關職業(yè)證書;
6.報考職位有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相關黨員材料;
7.報考職位有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按報考指南中的要求提供對應材料;
8.考生身份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應提供經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的《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該表可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站的“考錄動態(tài)”欄里“關于我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等有關事項的說明”中第三點下載;
9.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應在我市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親自前往資格復核地點進行資格復核;考生本人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帶齊審核材料到達規(guī)定地點參加審核,且未說明原因的,視同其自動放棄審核資格,原則上取消其面試資格;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按時參加資格復核的,事后應親自前往招考單位當面說明原因,并遞交書面申請,由招考單位報市人社局,待同意后另行安排審核時間。
(二)要放棄面試復核資格的考生,應主動聯系報考單位,并于6月7日17:30前攜帶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前往招考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各招考單位聯系電話為筆試報名審核聯系電話)。
(三)請考生事先做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的注冊工作,以便協助審核人員現場做好學歷及學位的驗證工作。
(四)請考生務必按通知精神做好資格復核的準備工作,資格復核需本人親自前往,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公安類考生的集中審核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出入。
面試日程及名單將于2017年6月9日后在泉州人事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不遲于6月15日公布。屆時,各位考生可自行上網查詢、確認面試時間及地點。
原標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度政府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面試前資格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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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核范圍人員名單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