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新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3人】
(四)交費
考試考務費50元/人。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試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五)注意事項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對招聘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jīng)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可先咨詢新田縣:0746-4781396。
2.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yè)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報考人員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上報省人事考試誠信系統(tǒng)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專業(yè)審查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3.代報名。代報名除提供考生相關證件或復印件外,還需提供代報名者身份證及復印件,并簽訂承諾書??忌?月31日前將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參考數(shù)值:寬度130,高度170,注明應聘單位、職位、姓名)發(fā)至6321938@qq.com郵箱。
4.筆試開考比例。每個職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予以取消,取消后職位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比例開考的,須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按程序經(jīng)批準后方能開考。
5.領取準考證??忌堧S時關注在新田縣政府網(wǎng)、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按規(guī)定時間在新田縣政務服務中心八樓805室領取準考證,因個人錯過領取準考證時間而未能參加筆試,概由個人負責。
七、筆試
1.各職位筆試科目為一科,即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或專業(yè)知識。
2.筆試范圍、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詳見附件一:《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新田縣政府網(wǎng)、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
4.筆試成績復查。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示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申請查詢本人成績。
八、面試
(一)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
面試對象達不到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對于低于1:3比例開考的職位,考生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平均分或60分方可進入面試,參考人員都達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二)面試方式:黨校教師職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其他職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縣統(tǒng)一組織實施。最低面試成績: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沒有形成競爭性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到競爭性崗位錄取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或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同類面試形式、同組面試考官、同套面試題本,不考慮遞補),方可列為體檢對象。
九、成績合成和排名規(guī)則
(一)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要求加試一場筆試。
十、體檢
體檢對象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考察考核
根據(jù)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察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根據(jù)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因體檢、考察考核不合格、聘用前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十二、聘用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內約定最低服務期,分別為3年或5年(詳見職位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調動或辭聘。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與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四、其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人事部門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無關。
本次招聘考試除《招聘簡章》、《擬聘用人員公示》在市級人社網(wǎng)站發(fā)布外,其他有關通知、成績公示、面試及體檢、考核入圍人員名單等公示將在新田縣政府網(wǎng)、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局網(wǎng)予以公示、請廣大考生知悉關注。其中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只公示合格人員名單,不合格人員名單不進行公示。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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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表報名登記表.doc
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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