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儋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的通知
一、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時向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管理科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查詢結果,并加蓋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行政章)、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繳納兩年以上的社保清單;報考職位要求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考定向職位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的人員,須向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管理科提供團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人力資源市場處、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
(三)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5月27日至6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和聯系方式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管理科(儋州市那大鎮(zhèn)中興大街西延線人力資源和社會 大樓606室),聯系電話:(0898)23323501
四、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