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天臺縣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招100人】
(四)面試
面試考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惴绞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總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各招聘職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天臺人力資源網上公示,入圍體檢人員確定公示之后,無論出現(xiàn)何種情況,均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門或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組織,在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zhí)行。若有行業(yè)標準的,則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天臺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根據《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應當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七、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服務年限等計算至2017年9月16日。招聘崗位所需的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7年9月1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7年9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2017年9月1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請應聘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部分招聘崗位臺州戶籍指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和臺州生源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浙江戶籍指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和浙江省生源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3.學歷專業(yè)。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yè)范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yè)目錄進行設定,并負責具體解釋。部分專業(yè)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yè)可以認定為同一專業(yè)。專業(yè)名稱相似或相近的,所學方向也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商議決定是否符合專業(yè)要求,認定為符合專業(yè)要求的應向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報名的,其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yè)填報。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4.招考對象和條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7.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8.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9.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0.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1、咨詢和監(jiān)督。各個崗位招聘有關信息、報名手續(xù)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直接聯(lián)系,咨詢電話見附件;監(jiān)督電話:0576-83909039(天臺縣第三紀檢監(jiān)察組)。
12.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人事科(電話:0576-83930316)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13.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等時間、地點及有關通知均在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ttrc.gov.cn)招聘公告公示欄公布。
本公告由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原標題:2017年天臺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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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xls
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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