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上栗縣直單位選調公務員公告【招14人】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上栗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栗辦發(fā)[2017]57號)精神,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部分縣直單位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和職位
選調單位和名額:縣政府辦5名、縣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4名、縣委組織部3名、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1名、縣旅發(fā)委1名。(具體選調職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選調職位:科員職務層次公務員。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上栗縣縣直及以下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本人為上栗縣戶籍,或父母、配偶戶籍在上栗縣,父母、配偶系上栗縣行政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在編職工的在江西省范圍內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具體見職位要求)。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各職位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35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方式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七樓人事股。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報名表(見附件2);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外縣市報名人員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和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證明。
4.每人限報1個崗位。
5.資格審查。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各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職位選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人員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選調職位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予以改報符合選調條件的其他職位。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文字綜合能力,包括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崗位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等方面進行考察。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面試工作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五、考察
原則上采取差額考察辦法,根據考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計劃數(shù)+1”的數(shù)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由選調單位組成的考察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選調單位可以根據各自職能特點和崗位要求,增加一些考察項目和考察要求,如開展一次調研,撰寫調研報告等。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組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深入細致,如實反映考察情況意見,并對考察負責。
六、確定擬選調對象
選調單位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對象。
七、體檢
組織擬選調人選在領導小組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八、公示和調動
體檢合格的擬選調對象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人事編制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準考證發(fā)放及面試和筆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2.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99-3864396
原標題:上栗縣2017年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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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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