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徐州礦業(yè)大學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招聘公告
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新聘工作,現(xiàn)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崗位設置及使用
將2017-2020年教師高級崗位整體設置到學院(部),已通知到各單位,各學院(部)每年因退休(調出)而空缺的教授、副教授崗位數(shù)納入當年基礎崗位新聘時使用。
根據(jù)要求,各學院(部)召開黨、政及教授委員會聯(lián)席會議,研究討論2017年使用方案并在本單位公示后報送審核審批。
另外,2017年繼續(xù)為35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破格申報教授、30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破格申報副教授分別設置5個崗位。
二、時間安排
(一)校內人員新聘工作時間安排
2017年11月13日-17日,下發(fā)通知并開放網上申報系統(tǒng)。申報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入“中國礦業(yè)大學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新聘系統(tǒng)”進行注冊、登錄、申報相應系列、學科、級別的崗位(系統(tǒng)將于11月18日零時關閉,逾期不予補報。未進行網上申報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11月16-17日,報送申報材料。請各申報人員、各相關單位按期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1月18-19日(周六、周日),所有申報人員材料網上公開展示(未公示材料的人員不能參加學術評價)。
11月20日—12月15日,材料審核及送審。
12月18-19日,師資辦公室將申報人員材料按學科分發(fā)至所在基層學術評價組織。
12月20日-12月24日,基層學術組織評價、聘任組織評議。
12月25日,接待日、基層學術評價結果公示。
26日-29日,學術評價組織審核、結果公示。
2018年1月,聘任組織聘任。
三、適用條例
按照《中國礦業(yè)大學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新聘規(guī)定》(中礦大人字[2009]22號)執(zhí)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系列的學術評價依據(jù)《江蘇省高等學術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評價標準》(蘇職稱[2017]4號,附件1)執(zhí)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學術評價依據(jù)《江蘇省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人員評價標準》(蘇職稱[2017]4號,附件2)執(zhí)行。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材料報送流程
教師系列正高、副高崗位的申報材料,由申報人直接報送至師資辦公室。
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下崗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其他專業(yè)技術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的申報材料,由申報人報送給所在單位人事秘書,匯總后由單位統(tǒng)一報送至師資辦公室。
(二)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人或單位需將以下材料報送至師資辦公室(行政辦公樓A211)
(1)申請表(1份,無需填寫單位意見);
(2)附件材料(1份),申報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下崗位不需報送;
2、所有申報人員還需將1份申請表報送所在單位人事秘書,由單位完善相關審核意見,供基層學術評價組織評議。其中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其他專業(yè)技術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申報人員的申請表,需由單位完善審核意見后,在組織基層學術評議工作前報送至師資辦公室。
(三)材料填報規(guī)范
1、填寫、下載、打印申報表格
申報人注冊、登錄新聘系統(tǒng),填寫信息,選擇申報系列、崗位及學科,下載相應表格,填寫完畢后按要求上傳至新聘系統(tǒng)。申請表需打印一式2份(A4紙,雙面打印),其中1份和附件材料一起裝入材料袋,貼上統(tǒng)一封面(從新聘系統(tǒng)或本通知附件下載填寫)。
2、附件材料整理
附件材料包括以下兩部分:
(1)任現(xiàn)職以來取得的反映申報人水平、最具代表性的學術業(yè)績材料,其中論文和論著需用原件(1本即算1件);各類獎勵證書、榮譽證書、教學及科研成果證明材料等需復印并裝訂成冊(1冊即算1件)。附件材料總數(shù)不超過8件,超過者不予受理。
(2)申報人基本業(yè)務能力考核材料(均提供復印件),具體包括:學歷及學位證書、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PETS-5等外語考試成績單、學術研修證明材料等。業(yè)務能力考核材料單獨裝訂成冊,不計入附件材料總件數(shù)。
3、同行專家送審
2017年,啟用同行專家評價系統(tǒng)。申報人員在“基礎崗位新聘系統(tǒng)”中選擇的系列、崗位或學科如需要送審,則在頁面下方自動出現(xiàn)“同行專家評價系統(tǒng)”的鏈接,點擊后直接進入同行專家評價系統(tǒng),申報人員按要求在系統(tǒng)中填報信息、上傳材料。
《同行專家評價系統(tǒng)使用手冊》詳見附件3。
五、評審費收費標準
申請正高崗位:400元;申請副高崗位:300元;申請中級崗位:150元;申請初級崗位:50元。
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暫不交納評審費用,待完成資格審核工作,確認申報人進入下一程序后,再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收繳并交納至師資辦公室。具體交納時間另行通知。
六、其它
1、經研究決定,對申報教師系列研究型崗位的人員的教學工作量不做要求,對教師系列研究員、副研究員崗位申報人員的高等教師資格證書不做要求。
2、根據(jù)國家、江蘇省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取消職稱計算機要求。
3、根據(jù)國家、江蘇省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新聘工作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報教師系列高級基礎崗位人員的外語要求按照原辦法執(zhí)行(詳見附件4),其他人員的職稱外語不再作統(tǒng)一要求。
4、申報教師系列高級基礎崗位人員的研修要求繼續(xù)執(zhí)行《中國礦業(yè)大學關于調整教師四級崗位新聘學術研修要求的通知》(中礦大人字[2015]1號)(附件5)要求。
5、各單位組織民意測驗時,參加民意測驗人數(shù)不得少于30人(單位人數(shù)未達到30人者需80%以上人員參加)。民意測驗結果中,同意票數(shù)至少超過參加投票人數(shù)的1/2方為通過。
6、申請人員材料展示及學術評價結果公示在網絡上進行,如對申報人材料或評價結果有疑問,可在展示或公示期間向師資辦公室提出異議并可申請翻閱材料。
7、各單位在基層學術評價組織評議之前必須完善申請表中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審核意見不完善者,不予受理,其評議結果不予認可。
8、根據(jù)《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印發(fā)<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jiān)管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7]12 號)中“院(系)應按規(guī)定將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教師推薦至校級評審委員會”的要求,自2017年起,通過各單位教授委員會學術評價的教師系列副高及以下崗位申報人員材料需報送校學術評價委員會審核。
9、申報表格請見附件6。
10、師資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電子郵箱:szb@cumt.edu.cn;電話:83590205、83590203。
原標題:關于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新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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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礦業(yè)大學關于調整教師四級崗位新聘學術研修要求的通知.pdf
中國礦業(yè)大學專業(yè)技術基礎崗位新聘系統(tǒng)入口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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