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招61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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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1.報考法檢系統(tǒng)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A、B卷),其中司法工作崗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A卷),非司法工作崗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B卷);
2.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考試大綱詳見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
(二)筆試時間
筆試定于2015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下午 14:00—16:30 法律專業(yè)知識
(三)筆試地點
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經批準也可在個別縣(市、區(qū))設置考場。筆試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四)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檢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筆試成績加3分。加分所需的證明材料詳見《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五)筆試分數公布
經國家有關部門對考生答題情況進行雷同卷鑒定后,考生可于2015年6月4日至10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個人分數,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2015年6月30日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將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最終成績、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信息。
四、調劑
筆試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未達到2:1比例的崗位,若受開考比例限制,則需要通過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不進行調劑。調劑的原則和條件:
(一)調劑在考試類型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具體有以下幾類:普通公務員之間可以進行調劑,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之間可以進行調劑,報考選調生的高校應屆生之間可以進行調劑,報考選調生的大學生村官之間可以進行調劑。
(二)已進入首批資格復審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三)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四)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五)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六)通過了調劑審核的人員報考職位將變更為申請的崗位,無論調劑后能否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開展調劑的崗位,在調劑后筆試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未達到2:1比例的,招考計劃予以撤銷。
調劑崗位及調劑公告,在考生最終成績公布后,通過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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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