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寧夏招錄非定向選調生(村官)100人公告
⑦網(wǎng)上繳費。本次非定向選調生(村官)招考不單獨收取報考費。凡同時兼報非定向選調生(村官)和全區(qū)公務員招錄職位的,只在公務員報名系統(tǒng)中繳納一次費用。
⑧結果確認。資格初審通過且不再改報的,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開考比例(該職位招考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1:3,艱苦邊遠地區(qū)招考職位可根據(jù)報考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1.5。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考名額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分值各150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于2018年4月21日統(tǒng)一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颇堪才艦椋?月21日上午《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下午《申論》。
3.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yōu)椤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之和。
4.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在計算筆試總成績時給予加分。具體標準如下:
①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5分;
②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③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5.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按各職位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分別劃線排序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應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相應職位要求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集中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準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②經院(系)黨組織和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審核蓋章的《2018年寧夏非定向選調生(村官)報名登記表》;③在校期間成績單;④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⑤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證明(其中之一);⑥能如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本人。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職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
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經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推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在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寧夏網(wǎng)站公布。
(五)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以后,如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寧夏網(wǎng)站公布。
3.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4.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六)體檢
1.被確定為非定向選調生(村官)體檢、考察人員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公務員招錄面試。
2.體檢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考生要認真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要求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復檢。復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xiàn)空缺的,不再遞補。
6.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承擔復檢費用。
7.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體檢費用可由招錄機關承擔。
(七)考察
1.對體檢合格考生,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疾熘饕私饪忌谛F陂g學習成績、德才表現(xiàn)、遵章守紀等情況。
2.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錄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