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徐州市公務員考試錄用(不含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一、時間地點
1、4月22日(周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報考我市銅山區(qū)、賈汪區(qū)、豐縣、沛縣、睢寧縣、邳州市、新沂市和徐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2、4月23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4:00,報考我市市直機關及參公單位、鼓樓區(qū)、云龍區(qū)、泉山區(qū)和地稅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3、復審地點:徐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招聘大廳(淮海食品城南側、昆侖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處)。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若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證明有困難的,最遲在體檢前必須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須提供結婚證、在徐州一方的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須提供父母在徐州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邊的證明材料等;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須提供安置地戶籍證明或有效身份證,符合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政策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須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5、省、市統(tǒng)一組織選聘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須出具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棄權處理??忌鐭o特殊情況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請考生隨時關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jsxz.hrss.gov.cn)發(fā)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516-83733169
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處 0516-80800319
原標題:徐州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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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安排表.xlsx
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徐州市公務員局
2018年4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