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洛陽幼兒師范編制備案制考試招錄教師公告【招15人】
為了滿足洛陽幼兒師范發(fā)展需求,根據(jù)《洛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關于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開展編制備案制試點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和《洛陽幼兒師范施行編制備案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洛陽幼兒師范考試招錄編制備案制教師15名。依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及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制定如下考試招錄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錄教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與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品德高尚,具有現(xiàn)代教育理念,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年齡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
3.學歷要求:
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一招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要求:
所報崗位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高中與中等職業(yè)教師資格可互相通用,其中,舞蹈專業(yè)具有高中音樂教師資格證或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即可報名)。
5.現(xiàn)未在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就業(yè)。
(二)報考者除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不滿5年的人員;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錄用職位、專業(yè)及錄用計劃
學前教育1名教育學2名語文1名數(shù)學1名舞蹈2名
生物1名美術1名旅游管理1名藝術設計1名歷史1名
政治1名地理1名計算機應用(網絡方向)1名
四、招錄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采取考生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網址: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qū)(http://www.lyhero.com/exa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