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欒川縣招聘65名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根據(jù)《洛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洛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2017〕91號和欒川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2018〕16號、17號,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并報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65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65名,其中,中學教師26名,小學教師34名,幼兒教師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學歷要求詳見本方案的《欒川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擬聘用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
3.具有現(xiàn)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1)全日制計劃內統(tǒng)招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報考中學教師須具有統(tǒng)招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2)具有與報考專業(yè)、層次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具有高層次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同專業(yè)低層次學段),報考幼兒教師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5.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條件:截止2018年7月31日,年齡在20周歲以上33周歲以下(1998年7月31日前,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違規(guī)違紀等不良記錄或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
(6)因其它原因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確定加分、筆試、試講、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七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30日至8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服務大廳(地址:欒川縣城興華西路)。
3.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提交《欒川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附其中一份報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
(3)畢業(yè)證(國外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期內無就業(yè)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全套));
(5)提交報考條件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6)已參加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guī)定交納報名考務費30元。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免繳考務費。擬免繳考務費的報考者應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到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材料: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及戶口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退還已交考務費。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對象
根據(jù)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符合本次招聘崗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分政策:
(1)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欒川縣農村連續(xù)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yè)編制的離任大學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欒川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加10分;
(3)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欒川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加10分;
(4)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yōu)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