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告(麗水)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20日9時—4月25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考錄公務員“崗位2”招考,采用組織推薦和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推薦、報名和繳費
時間:3月16日—3月20日,符合條件的村干部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按照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考試費。
(2)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20日9時—4月25日24時。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5日,由省統(tǒng)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市級機關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2.報考縣級以下機關職位的(除以下3、4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3.報考行政執(zhí)法類(縣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zhí)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一)
4.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崗位2” 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二)
報考公安、森林警察的,還需加試《心理測評》(A卷),考試時間為17∶10—18∶0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shù),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5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