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告(衢州)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各級機關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2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責任編輯:李明)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各級機關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2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