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桂陽縣鄉(xiāng)鎮(zhèn)招聘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公告【招100人】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桂陽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在桂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公告。
3.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選崗
按照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考察合格的考生從核減崗位計劃后確定的招聘崗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具體單位。選崗時間在桂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桂陽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桂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學歷學位與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等,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 7 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桂陽縣人社局統(tǒng)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招聘單位應在桂陽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桂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陽縣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環(huán)節(jié)因放棄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按照應聘同一招聘崗位考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各招聘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公示環(huán)節(jié)之后出現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